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

发布时间:2016-06-03      作者:学院办公室      审核:      编辑:      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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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医精神病学是精神病学和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,近半个多世纪以来,它已成为一个现代法治社会必须的一个亚专业,经学校批准,本教研室成立于1986年,刘协和教授为首届教研室主任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,承担了法医精神病学的教学、科研和检案工作。现有全职教工五人:胡泽卿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胡峻梅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顾艳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;李钢琴副教授;李焱实验师。欢迎国内外本专业的优秀人士加盟本教研室,共同促进事业的发展。

    教学

    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承担了历届法医专业本科生、进修生的教学任务,每届50 ~ 60个学时。为临床专业本科生提供4-6学时的法医精神病学课程。本室教授主编规划统编教材《法医精神病学》第一版到第四版。1987年开始招收本专业的研究生,已毕业博士、硕士研究生40余名。本教研室还开设了《法律心理学》和《教育心理学》课程,为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,开阔视野起到了良好作用。

    科研

    法医精神病学教研室负责组织起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》,先后承担若干项省部级以上的项目。率先在国内开展精神病人的受审能力、刑事责任能力、犯罪学特点、暴力攻击行为和青少年违法、自杀、吸毒以及警察心理特点等多项研究;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,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。先后荣获四川省教委、四川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将三项。主研方向:精神病违法者的犯罪学特征、自杀学、犯罪心理学等。

    社会服务

    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工作始于1984年,至今已为公、检、法等委托单位依法鉴定上万例案件,采信率>95%,在鉴定中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坚持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的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。法医精神病学鉴定对象:(1)刑事案件中疑有精神异常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需进行刑事责任能力、受审能力鉴定;(2)民事案件中疑有精神异常的当事人,需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;(3)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脑外伤的伤残程度评定;(4)疑有精神异常的服刑人员,需进行服刑能力鉴定;(5)其他需要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服务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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